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

食品安全問題----- 橄欖油造假事件

大統長基公司從西班牙等國進口昂貴的橄欖油,在自家工廠中添加便宜的葵花油及棉籽油,兩者的比率約各占50%,然後添加銅葉綠素調色,分桶分罐在市面上銷售。大統長基公司宣稱他們的「大統特級橄欖油」是用百分之百西班牙進口特級冷壓橄欖油製成,是100%的「特級初榨橄欖油」。在產品包裝上這麼標示,在廣告宣傳上也這麼吹噓。由於行銷得法,產品銷售遍及全省,連以做油起家、老字號的頂新集團旗下的味全公司也沒有逃出魔掌,一般升斗小民受害的更是千千萬萬。
經事後檢驗證實,大統長基公司使用的是油溶性銅葉綠素 ( Copper Chlorophyll )。這種色素呈現橄欖綠色,加在低階雜油中,謊稱是高階橄欖油,很容易讓下游廠商及消費者受騙。
銅葉綠素在低溫下還算穩定,但加入油品中,在高溫處理時(如炒菜、煎魚、炸排骨等),有產生危及健康的解離銅的疑慮。故法律規定:銅葉綠素只能添加在口香糖、泡泡糖及膠囊狀、錠狀食品中,用以著色,不能添加在油品中。
大統公司董事長高振利以低價棉籽油混充高級油牟利,前後長達7年之久,事發之初,還諉稱是內部控管不嚴所致,可說是惡性重大。鑑於其危害範圍廣及全省,時日又非一、二年,影響相當惡劣、深遠,應從重處罰。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於2014(民國103) 7月被依詐欺、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大統長基公司也被併科罰金3,800萬元。本案已告定讞。
照道理來說,像味全這種上市的大食品公司,不應該去販賣造假的橄欖油,但實際上卻中獎了,真是不可思議。究竟是好日子過久了,對進料管制漫不經心?還是內外勾結,有錢大家一起賺?不知道。希望不是後者,阿彌陀佛!
案子爆發後,彰化縣衛生局開出185千萬元的罰款。大統公司不服,提起訴願,幾經折騰,最後大統公司勝訴,裁罰決定被撤銷。對於這種結果,衛生福利部法規會訴願組長解釋:大統觸犯刑事法律、違反行政法,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先撤銷罰款,若法院判大統公司免罰、高振利無罪,衛政單位仍可裁罰。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簡金晃則說,待收到處分書後,將找更適合的法令開罰,尋求「翻案」。我們看到主管官署的作為以及相關主管的解說,真是一頭霧水。行政罰與刑事罰不同,不是應該分別處理嗎?若大統公司被判罰金一千元,高振利拘役一個月,緩刑一年,照衛福部法規會組長大人「一罪不兩罰」說法,大統公司、高振利是不是就沒事了?又,現在主犯已判刑確定,不知彰化縣政府翻案了沒?
大統公司調配室科長溫瑞彬、員工周昆明,法院認為兩人為求生計,聽從指示犯案,動機尚可諒解,且訴審期間,配合調查,態度良好,最後獲判兩年三個月徒刑,其中九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五年。「呷崩皇帝大」,能體恤受雇者的無奈,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很好,我們給承審法官按10個「贊」。

------------食品安全問題-(03)----201409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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