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

談「學校營養午餐禁用基因改造食材」

20151214立法院議決修正學校衛生法,規定學校供應膳食者,不得使用含基因改造的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這項新規定,叫好者認為他進一步保護學童,有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但提出質疑者,也不在少數。
基因改造食品自1960年代出現以來,迄今已超過半世紀,並已被廣泛種植、使用(註1)。經各界多方檢驗,並未發現他有害健康的切鑿證據,說他不宜食用,恐怕與人們對新事物的抗拒心態有關,這種心態有無強調必要,還是值得討論的。
廠商供應的食材是不是基因改造的,學校如何認定?有無認定能力?發生爭議時如何解決?這些都是問題。在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前,禁用基因改造食材恐怕會流於形式。
商人一定會藉口「我提供的食材是非基因改造的」,要求提高價格。這項增加的花費,是由學生負擔,還是由政府補助,也難免爭議。(註2
「學校衛生法」並不包含幼兒園。幼兒比中小學學生更需要保護,法律把幼兒排除在外,立法欠缺周延性實在令人遺憾,如何補救,更是刻不容緩。
「註12012年資料,全球基因改造作物種植面積超過1.7億公頃,全球約81%的大豆、35%的玉米、30%的油菜和81%的棉花是基因改造產品。
「註2」教育部估計營養午餐全面禁止使用基改食材後,每人每餐(營養午餐)餐費可能增加5元以上。教育部目前補助26.2萬名弱勢生營養午餐,這項補助一年就要增加2.3億元以上的經費。(20151215中廣新聞網訊息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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