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

重新認識台灣 Formosa 之5:抗日活動

日治時期台灣的抗日活動,大概有三種型態。分述如下
一、反抗日本接收。
清廷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居民紛紛起來反對。他們成立台灣民主國,推唐景松為總統,舉兵抗拒日軍接收。從1895525發布「臺灣民主國獨立宣言」起,至同年1021日日軍進入台南城止,前後約五個月。各地義勇軍紛紛起來對抗日軍,史稱「乙未戰爭」。乙未戰爭是台灣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武裝衝突,日方出動精兵3萬多人,台灣各地的義勇軍也超過10萬人。此戰清庭原任官員大多未真心抗日,一看情勢不對,都紛紛逃回內地,反而是各地義勇軍,前仆後繼,英勇抗敵,尤其是客家人,最稱忠勇,傷亡也最為慘烈。
二、抗拒日本統治當局的欺凌。
日本領台後,台灣居民的武裝抗日活動從未停止,如1911年的林杞埔事件、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及1930年的「霧社事件」。這些武裝抗日活動,大都由於日本統治當局欺凌台民所激起。如1915年的林杞埔事件,係由於日本財團掠奪山林資源造紙,讓原本仰賴竹林為生的居民無以為生,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起而反抗。
日本統治當局對這些反抗,採取極端殘暴的方式加以鎮壓。如1896年的雲林大屠殺,日本官員便藉口「雲林轄下無良民」,整庄、整庄的屠殺住民,婦女嬰兒也無法倖免,被殺害的良民超過1萬人。
關於日人的欺凌,我們引述一個例子,讓大家了解台灣先民的血淚。話說1920年彰化二林一位蔗農,將採收的甘蔗送到溪洲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過磅,結果與心中預期的「斤兩」相差甚遠,實在氣不過,便找了當地三位保正(里長)來主持公道。三位里長伯同時往地磅上一站,結果磅出的斤兩是48公斤。糖廠如此坑殺蔗農,你說可惡不可惡?該不該反抗?
三、以保存漢文化為主的抗爭。
經過日本20年的統治,在保甲制度與警察制度有效的鉗制下,武裝反抗已難有出路。而日本新推出的皇民化運動(註1),有從文化上根本消滅台灣的意圖。在這種大環境下,當時的有識之士,遂改變策略,以和平的文化運動方式,與日本統治階級相抗爭。這階段的抗爭,可以蔣渭水先生結合各地意見領袖,於1921年共同成立的「台灣文化協會」,作為代表。這種抗爭,雖不見血光,但影響卻頗為深遠。
日本統治台灣,以「農業台灣、工業內地」為基本政策。手段上,鉗制與懷柔並進,同化與洗腦兼施,運用可以說相當成功。直到今天,還有台灣人同意慰安婦是自願的,流毒之深遠,可見一斑。
「註1」皇民化運動是日本軍部執行的同化運動。軍部強烈要求台灣人說日語、穿和服、住日式房子,放棄原有的民間信仰,改信日本神道教,並參拜神社,同時每日向日本天皇的居所膜拜。軍部更推動廢漢姓改日本姓氏運動,改成日本姓氏的家庭稱為「國語家庭」,可以享受較多的食物配給,子女升學也有加分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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