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評述「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故」 之2 傷亡重大原因

二、傷亡重大原因
一場派對活動竟然發生這麼重大的傷亡事故,推究其原因,大概有下列五點:
1. 主辦的玩色創意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對「粉塵爆炸」似乎完全缺乏基本概念,否則,他不會在那麼小的空間不斷的噴灑那麼多的色粉,又完全不禁止現場人員吸菸。(註1
2. 活動場地是將水抽乾的游泳池,與地面高度約有二公尺落差,事故發生時,池中人群逃生困難。
3. 現在正是盛署悶熱時節,大家衣著都清涼為上,一旦著火,缺乏衣物保護,身體燒傷面積自然就特別大,情況自然就特別嚴重。
4. 粉塵一旦起燒,它會黏附在衣物,體表上,使燒傷的程度加深,這比一般的火災燒傷要嚴重得多。
5. 活動參與者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在Hi翻天的情況下,他們根本不會注意「會發生什麼」、「正在發生什麼」,一旦惡火纏身,也只會「驚悸」、「哀嚎」。
「註1」粉塵爆炸發生條件:「粉末具可燃性」、「粉末顆粒夠細小」、「粉末濃度夠高」、「粉末和空氣混和夠均勻」及「有火源引發」。這次的八仙樂園彩色派對活動,現場情況完全能滿足這些條件,所以我們很沉痛的認為「不爆炸,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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