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的人口推估,關於老年問題有兩項結論:
1. 老年人口(65歲以上)占總人口比率,目前為13.2%,2018年將達14%,2026年將達20%,2061年將達38.9%。
2. 青壯年人口扶養老年人口的比率,目前為5.6人扶養1人,2061年,將變為1.3人扶養1人。
對這兩項推估結論,我們的看法是:
1. 65歲算老年人口,顯然不符實際,應予提高。
無論從身體狀況、平均壽命等標準來衡量,65歲算不得「老年」,應該延後至70歲,才算合理。據此論點,現在的退休制度、老年福利制度等,都應該調高至70歲為起算點。(2015年台灣地區人民的平均壽命為80.2歲,其中男性77.01歲、女性83.62歲,)
2. 青壯年人扶養老年人的觀念,應該調整為「自己養自己的老」。
從出生到高中畢業,由父母扶養,應屬正常。高中畢業以後,應該自食其力,不能像現在的許多年輕人,當「伸手族」、「媽寶」或「啃老族」。讓中壯年人的收入不被侵噬,多積存一些,以備老來所需。這是第一個需要建立的養老新觀念。
「父母想子長江水,子想爹娘扁擔長。」,「父母疼子長流水,子想父母樹尾風。」,「古來癡心父母多,孝順兒孫誰見了?」這些諺語並非毫無所本。老年人巴望後生仔奉養,就個人而言,希望有點渺茫;就社會整體而言,又何嘗不是如此。現在吵得很兇的「世代正義」,不正是要斷老人家的口糧嗎?所以,「養兒防老」靠不住,「積榖防饑」才是正道,這是第二個需要建立的養老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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