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6日星期日

華航空服員罷工

華航空服員自覺權益受損,多次向資方爭取,均未能獲得滿意解決,遂決定訴諸罷工,以求透過集體壓力,保障自己的權益。
工會於2016621舉行罷工投票,2,638名會員有2,535人同意罷工(占比96%),工會因而取得合法罷工權。工會於623突然宣布於240時起罷工,併按時開始罷工。
由於事出突然,影響巨大,公司當局、主管機關及社會大眾均大受震動。資方被迫於624與勞方進行協商,結果工會所提七項訴求,除外站津貼採分階段實施外,其餘項目資方均同意照辦。工會也同意終止罷工,恢復正常上班。
我們檢視工會的七項訴求,除「人事考績雙向互評」及「越洋航線以外,全面回歸勞基法的保障」等兩項外,其餘五項尚稱合理。「人事考績雙向互評」容易產生內部矛盾,並不適當;「國內航線全面回歸勞基法的保障」,與航空業的特殊性牴觸,事實上難以做到。
勞工朋友以罷工爭取權益,並獲得成功,我們表示認同,並給予讚許。不過,罷工雖已終了,我們還是有話要說:
1. 罷工是法律給予工人的權力,運用上除了講求合法性之外,能否達成目標更是第一要務。所以,「預告罷工」、「勿損及公司形象」云云,這些自廢武功的謬論,勞工朋友自不可誤信,社會大眾及輿論界亦應有所體認。
2. 對於勞方的訴求,資方要誠懇的回應。做得到的,盡量滿足;做不到的,耐心溝通。能夠這樣,何至於走上罷工的地步!以這次華航空服員罷工為例,資方事前倨傲,視空服員如無物;在罷工壓力下,又胡亂答應,是否合理?能否做到?對全體員工如何衡平?一概不管。我們對華航當局及主管官員的處置,真是「失望透頂」!
--------  序號:160626b

--------  我無意侵犯他人的權益,如有誤踩紅線,請惠示,我願意表示歉意並立即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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