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對各國在南海填海造陸的作為,採取不予認可的態度,認為這種作為有害環境維護,是不適宜的行為。事實是否如此,實在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
上個世紀以來,各國都十分重視「填海造陸」,其中以日本最稱積極,成果也最為豐碩。日本的許多工業區、機場,其用地都靠填海造陸取得。如東京灣內的扇島工業區,土地面積原僅0.9平方公里,經日本鋼管公司擴充為5.5平方公里。面積原僅0.9平方公里的箕島,經長崎市政府擴充為2.44平方公里,建成世界第一座海上機場。
其他國家也不遑多讓。如新加坡的樟宜國際機場,佔地16.6平方公里,一半是填海取得。又如摩納哥的豐特維耶新城,占地0.22平方公里,等於該國面積的12%,也是填海造陸取得。再如位處印度洋的馬爾代夫共和國,其首都馬累島,土地面積由1.8平方公里填擴為2.36平方公里,增加31%。
中共、越南、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國家,均在自己佔有的南海島礁上進行「填海造陸」工程。就時序上講,以越南首開先河;就績效上講,以中共最稱優異。中共在南海填海造陸造出的三個大島:永署島,2.8平方公里;渚碧島,5平方公里;美濟島,6平方公里。新成島嶼面積均比原有面積大數十倍,甚至上百倍。
中共在南海大力填海造陸,主要的著眼點似乎不外:
1. 南沙群島位處赤道無風帶,颱風等不利造島因素,並不存在,填海造陸及新島維護,並不困難。
2. 南沙群島有不少礁盤,海水不深,面積寬廣,礁盤穩固,自附近挖吸礁石造陸,既方便,又經濟。填成之後,也不懼風浪侵噬。
3. 原屬低潮高地的礁盤,經填海造陸後,變成永遠露出海平面的龐大島嶼,假以時日,除島嶼本身可供利用外,相應產生的領海、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架等衍生權益,更屬可觀。
4. 填海造陸後的新成島嶼,可建為前進基地,供海空軍使用,有利國家安全及海疆維護,亦有利漁業及觀光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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