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人只配給德國人洗腳
希特勒舉槍對準太陽穴發射,一槍斃命。其妻伊娃也服下氰化物,和他一同自盡。
東條英機應剖腹自殺,但他沒有;他舉槍自殺,應對準太陽穴,但他卻向胸部開槍;他向胸部射出數槍,卻沒有打死自己。足證他根本沒有自殺的決心,一切只不過是表演罷了。東條英機的老婆東條勝子是個富家女,一輩子隨著老公享盡榮華富貴,大難來時卻苟活於世,置鄉親之辱罵如無物。
兩相比較,就勇於承擔責任來說,日本人只配給德國人洗腳。
二、日本人大川周明是裝瘋賣傻逃避刑罰的始祖
大川周明是日本最極端的右翼理論家,他對內主張建立軍部法西斯統治,對外鼓吹侵略戰爭。他原被列為東京甲級戰犯之一,但在審判之初,他在法庭上做出許多奇怪的動作,經送鑑定,說他是「患有梅毒引起的精神疾病」,因此免予追訴而獲釋放。
一般認為大川周明完全是為了逃避刑責,才裝瘋賣傻,他根本就沒有精神疾病。後來他翻譯了厚厚的一本古可蘭經,這不是精神病人所能做到的。
說大川周明是裝瘋賣傻逃避刑罰的始祖,一點也沒有冤枉他。
三、乙級戰犯的處罰
甲級戰犯由東京軍事法庭追訴處罰,乙級戰犯則由各國自行追訴處罰。其中最有名的是馬來之虎山下奉文和巴丹死亡行軍的本間雅晴。
菲律賓攻防戰,日軍擊敗美軍麥克阿瑟,美菲聯軍有7.8萬人投降。日軍司令本間雅晴中將強令降兵降將疾行軍至120公里 外的戰俘營,路上不給食物飲水,致令1.5萬戰俘飢渴而死。到戰俘營後又繼續虐殺戰俘,致2.6萬人死於非命。戰後,本間雅晴被馬尼拉戰犯法庭判處死刑,於1946年4月3日 槍決。
山下奉文在進攻馬來西亞及新加波的戰役上,為日本立下赫赫戰功,升任大將,日本人稱他為「馬來之虎」。山下奉文在統領馬來西亞、新加波及菲律賓期間,犯下虐殺戰俘及平民的罪行,戰後,被馬尼拉戰犯法庭判處死刑,於1946年2月23日 絞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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