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嫌收取回扣案

一、案情概要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嫌收取回扣,經司法單位長達兩年的跟監,於2016119展開搜索、約談,最後經法院裁定:
1. 秘書長林錫山及秘書長室科長陳亮吟等2人羈押禁見。
2. 林妻劉馨蔚200萬元交保,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50萬元交保。
3. 網遠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保承及業務經理林明玉等2人羈押禁見。
4. 網遠科技登記負責人蕭月妮、董事蕭月如各以20萬元交保。
初步了解,本件案情要旨為:立法院資訊處採購資訊系統,林錫山涉嫌勾結資訊處相關官員,非法護航網遠科技公司取得兩億多元標案,再透過白手套索取上千萬元回扣。
二、認識林錫山這個人
林錫山1962年生,台灣彰化縣人,1990年起擔任三屆立法委員,1998年競選連任失敗,經院長王金平延攬出任立法院秘書長,迄今擔任秘書長職務長達17年。
林某素以足智多謀著稱,熟諳運籌帷幄之道,深獲王金平倚重,一般把他視為是王院長的頭號軍師。
林某生平有好幾個第一:
1. 28歲當選立法委員,是當時最年輕的立委。
2. 擔任秘書長長達17年,是立法院任期最長的秘書長。
3. 涉嫌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被移送監委調查,這在特任官也算首例。
三、機要人員的管理
從林錫山涉嫌索取回扣案,我們不禁想起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涉嫌收受賄賂被臺北地院判處10年徒刑這件事。我們要問的是:
1. 國民黨的這些頭頭們,為什麼他們的重要助手最後都發生貪贓汪法的醜聞?
2. 重要助手貪贓汪法,主官要負什麼責任?是道歉就了事?還是要連帶負責、鞠躬下台?
這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但更重要的是「機要人員的管理」這個課題。我們認為對機要人員給予適當的照顧,是應該的,但要防止他們瞞上欺下、借機漁利,更是要務。機要人員是否謹守分際,有一條辨識要領,但凡「主子面前一副奴才相、同仁面前一副小鬼難纏樣」,這種助手是主官最要遠離的。
----------  文章編號:20160130a

我無意侵犯任何人的任何權益,如有誤踩紅線,請告知,我願意表示歉意並立即更正。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