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路邊停車收費的五點建議

台北市目前有五萬多個小客車路邊停車格,其中約兩萬七千個收費,其餘約兩萬三千個不收費,收費標準視地段而定,每小時停車費自二十元至六十元不等。
據了解,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先生已交代台北市交通局通盤檢討停車收費問題,預定在明年底前達成北市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的目標。
對柯市長的這個政策,我們十分贊同。我們提出下列幾點意見,請台北市政府通盤檢討時參採:
第一、交通要道、車流量很大的道路,不要劃設停車格;已劃設的停車格,也要定期檢討,       視車流量變化,予以取消。
第二、目前還沒有劃設停車格的道路,應該盡早劃設。至於社區內的巷道,是否也劃設停車       格,應該深入檢討,在可能的範圍內,我們認為應該擴大劃設。
第三、停車費應該提高。我們認為每小時應提高為三十元至一百元,較符合目前的物價水           準。
第四、巷道停車,足以影響消防車出入的話,該巷道應該劃設雙黃線,禁止停車,以免影響       救災,造成公共危險。
第五、對於違規停車,我們希望有關當局加強取締,從重處罰。尤其是夜晚收垃圾的時候,       占用馬路、妨礙清運垃圾車停靠的違規停車,應是取締重點。我們期望這種情況的取締授       權給垃圾清運人員有逕行告發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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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述評「台北市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爭議」

一、施工、完工、啟用與拆除。
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是在2006年2月開始施工,同年6月完工的。當時的市長是馬英九先生。
2007年2月,當時的市長郝龍斌先生決定暫緩啟用忠孝西路沿線公車專用道,但開放一般車輛可以行駛。
「暫緩啟用」要暫緩到什麼時候?似乎沒人知道,據前台北市交通局長王聲威先生表示,將於2016年啟用。
2014年12月,準市長柯文哲先生宣布,將拆除忠孝西路公車道。
二、未拆、拆與如何拆。
未拆:郝龍斌先生表示,過去市長任內,曾經三度有拆除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的打算,但在交通局基於專業的評估建議下,最後都尊重交通局的專業意見,沒有拆除。所謂交通局專業意見,據前交通局長羅孝賢先生表示:忠孝西路的公車專用道候車島台,具有分隔車流的槽化島功能,並不影響車流,反而可以引導車流進入車行地下道,故未拆除。
拆:可以市議員何志偉先生的意見為代表,他表示,公車專用道造成路幅縮減,行車動線混亂,故應拆除。
如何拆: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秦慧珠女士主張,應該先把計畫送交議會並進行專案報告,獲得議會支持,再編列預算來執行。正常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嗎?
三、我們的意見
其一、工程既已完工,就應該使用,否則,這項工程就是多餘的,也就是說,這項工程當初的可行性研究及績效評估是有問題的。是不是這樣?我們希望市長柯文哲先生能將這項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績效評估相關文件公布在網路上,讓台北市民大家一起來評斷。
其二、忠孝路公車專用道工程做到一半,台北市政府就喊停,按常理承包廠商是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的。是不是這樣?台北市政府到底賠了沒有?賠了多少?所賠款項有沒有向相關官員求償?我們希望市長柯文哲先生也能將相關資料在網路上公布,讓台北市民知道事實真相。
其三、郝龍斌先生表示他曾三度打算拆除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但最後都基於尊重交通局的專業意見,而沒有拆除。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將這三次的專業意見及建議,原原本本、完完整整的在網路上公布出來,讓我們大家一起來欣賞、評斷。
其四、市長柯文哲先生一聲令下就把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拆除了,在程序上有無瑕疵?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及法務部把各自的見解在網路上公布出來。這樣做,除接受公評外,我們覺得對國民的法律教育也是一大創舉。
其五、我們覺得市長柯文哲先生最重要的政見是一切開誠布公,什麼都可以在網路上公布出來,讓大家知道、討論。這是我們的認知,也是我們投給他一票的根本原因。我們希望我們的一票不是投給騙子。

---------   政府效能問題 (03)   20141225 a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

從尹衍樑檢舉葉世文說起

我們先來看一則訊息:尹衍樑在本期《今周刊》專訪中說,合宜宅弊案爆發的一年半前,時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來拜訪他當面問:「有好康的事,林口國宅(合宜住宅)要切成四塊,你覺得哪一塊最好?要不要?」還說:「我可以讓你得標,還可以更改容積率,只要付公告現值1%的現金,算起來也要好幾千萬吧。如果說定了,就會去動員那些評審委員,讓你過關。」尹衍樑向廉政署具名檢舉,也做了筆錄,葉世文因此一直遭到監控。後來葉轉任桃園縣副縣長,在今年5月爆發桃園合宜住宅收賄弊案,葉終於遭到收押。(參看2014年12月18日蘋果日報)
這則訊息拆解起來,我們可以獲得以下幾點觀察:
第一、葉世文對尹衍樑都敢當面索賄,對其他的地產商人那就更不在話下了。有這種膽大妄為的營建署長,中華民國的營建管理當然就亂七八糟了。
第二、有了好處,「評審」、「競標」這些制度統統都是表面文章,「容積率」也可以隨意增加,真是「賄賂萬能」。我們認為應該發揮防弊效果的種種設計,在貪官和奸商的眼中,簡直不值一笑。
第三、從尹衍樑具名檢舉,到葉世文被抓起來,竟然拖延長達一年半之久,廉政署這種辦事效率,也未免太讓人民失望了。
第四、葉世文這種貨色,桃園縣長吳志揚卻以為是寶貝,把他拱起來當副縣長。這種識人之明,自然不能讓桃園縣民放心,吳志揚這次落選,真是「其來有自、誰曰不宜」。
我們對尹衍樑先生的不同流合汙以及勇於告發,表示讚賞與欽佩,也對於官員的無法無天感到痛心與憤怒,我們希望台灣也來一次「反貪打腐」運動,不要在這方面輸給中國大陸。
----------  貪腐問題 (06)    20141218 a

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

比較兩岸對「水問題」的做法和績效,該笑還是該哭?

一、引言。
比較一下兩岸對「水問題」的做法和績效,我們不知道應該「要笑」還是「要哭」。怎麼說呢?請看下文。
二、大陸的做法和績效。
華北及西北缺水,長江流域水多,為解決這個現象,大陸當局研訂「南水北調」計畫。「南水北調」包含三個計畫,即東線計畫、中線計畫及西線計畫。
東線計畫是以電力抽水的方式,從江蘇省揚州市江都站將長江的江水往北輸送,供江蘇、安徽、山東及河北等地使用。東線輸水工程於2002年12月開始建設,於2013年12月8日正式通水。
中線計畫是從河南省淅川縣九重鎮開渠,導引漢江上游的江水,以自然落差的方式往北輸送,直達平津。中線輸水工程於2003年12月開始建設,於2014年12月12日正式通水。
西線計畫是打算從長江上游引水注入黃河,主要目標在解決中國西北地區的乾旱問題。由於工程地處青藏高原,海拔高,地質結構複雜,現仍處於可行性研究中,計畫並未定案。
三、台灣的做法和績效。
為解決嘉南、高屏地區冬季缺水問題,政府先後研訂有「美濃水庫興建計畫」、「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及「高屏大湖興建計畫」。
「美濃水庫興建計畫」是二十年前研訂的,蓄水規模相當於翡翠水庫,惟因當地居民反對而作罷。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是打算將荖濃溪、旗山溪越域引水至曾文水庫,完工後每日可增加供水60萬噸,能紓緩南部缺水問題。這項工程原訂2012年完工,詎料五年前八八水災重創小林村,引起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反對,此一工程遂停頓迄今。
「高屏大湖興建計畫」是打算開挖人工湖,導入高屏溪上游的豐沛水量,約可儲存相當於五個澄清湖的湖水。這個計畫在2002年獲得經濟部通過,但在環保團體及地方民眾反對下,迄未開工。
每一個計畫都因反對而作罷,缺水問題怎麼解決呢?請看媒體報導: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與嘉義市長當選人涂醒哲共同為南台灣吃緊的水情祈雨,賴清德表示:「今年夏季少雨,各地水庫嚴重缺水,許多農作都受到影響,此行主要目的就是向天公祈雨,盼天降甘霖。」(參看2014年12月11日聯合報訊息)
想像這個畫面,恍若電視劇裡的兩宮太后率領滿漢大員在天壇乞雨。想啊想,不盡拍案驚奇,不知今夕是何夕。
---------   政府效能問題 (02)   20141214 a

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由陳水扁保外就醫看國民黨的崩盤

一個在監服刑的人犯可不可以保外就醫,監獄行刑法第58條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73條有很清楚的規定,依法辦事根本就不應該發生爭議。現在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案件不但發生爭議,而且爭議程度很大、拖延時間很久,這證明「法務部矯正署」相關官員怠惰情況嚴重,執政黨辦事毫無效能。所謂「一葉知秋」,關係人權的案件都能處理成這樣,怪不得這次的選舉國民黨會大崩盤。
所謂「依法辦事」,其實很簡單。服刑人犯請求保外就醫,一律依照這個原則辦理:明顯符合標準的,准予保外就醫;明顯不符合標準的,不准保外就醫;是否符合標準有欠明確的,基於保障人權的普世價值,就通融准予保外就醫吧!准予保外就醫,當然可以在保證金的提高及指定醫院住院治療上採取適當措施,以資周全。
我們希望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案件能盡快依照上列原則辦理,不要再推拖爭吵了。如果連這樣一件輕而易舉的小事都辦不了,法務部矯正署的相關官員都應該辭職回家吃自己,別賴在那裏丟人現眼了。

---------   政府效能問題 (01)   20141209 a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勞動債權與抵押債權列同一受償順序

一、引言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2014年11月06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這次修正的四大重點中,以增訂「將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的受償順序,提高到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相同」最關緊要。我們就這一修正重點略予評述如下:
二、提高勞動債權的受償順序,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
依現行法律之規定,勞動債權之受償順序低於抵押債權。結果是:公司歇業、清算或破產時,拍賣公司資產所得價金,往往全部被擁有抵押權的銀行拿去,勞工被積欠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大多一毛錢也分不到。這種現象背離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現代思潮,亟需改正。(註01)因此,我們認為提高勞動債權的受償順序,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
三、新法應儘速通過並施行
行政院修正案送達立法院後,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儘速通過,以符萬千勞工殷切期盼,千萬別讓法案在立法院睡著了。
行政院修正案主張,勞工債權受償順序之提高,預定在立法院修正公布後一年施行。我們覺得一年太久了,我們希望行政院的籌辦工作能積極進行,最好在新法公布後四個月就施行。
四、新法對中小企業的衝擊不容忽視
新法施行後,對原已存在的抵押債權產生相當影響,這種「溯及既往」的效果,難免讓銀行在新法上路前就檢視客戶退休金提撥情況,採取相應行動,這就不免造成抽銀根的現象。而據2014年11月07日 工商時報訊息,受影響的中小企業達百萬之多。我們希望主管當局能重視這種可能性,採行必要的相應措施。
中小企業能否取得融資,往往與銀行能否取得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保證密切相關,所以,信保基金對新法的應對措施,影響是全面的、巨大的,我們應該多予關注。我們希望信保基金不要把過去退休金提撥不足列為不理賠事由,讓退休金提撥已補足的中小企業能獲得銀行的正常融資。
「註01」與外國先進做法比較,行政院修正案仍嫌保守。法國:「工資優先權應優先於不動產抵押權受償。」  南韓:「最後3個月工資及職災補償優先於抵押權。」

----------  勞工權益問題  08-01    20141111a

2014年11月2日星期日

大陸毒奶事件和台灣惡油事件之比較

大陸毒奶事件和台灣惡油事件,我們拿四個項目來比較評述如下:
其一、危害情況
一、大陸:奶粉中摻入三聚氰胺(melamine、俗稱「蛋白精」) 大量販售。這種奶粉人體攝取會造成膀胱、腎結石等疾病,並可能誘發膀胱癌。
二、台灣:人不可吃食的惡油當作高級食用油大量販售。這種油品人吃食會造成腸胃、肝腎等隱患,有導致洗腎的後果,並可能誘發各種癌症。
三、評述:毒奶為害明顯而猛烈,惡油為害隱晦而綿長。請看:
01、截至2008年9月21日止,因吃食嬰幼兒奶粉而接受門診治療且已康復的累計有39,965人,正在住院治療的有12,892人,已治癒出院的有1,579人,不幸死亡的有四人。
02、據美國腎臟登錄系統2007年年報,洗腎病患佔總人口比率(盛行率)及每年新增洗腎病患比率(發生率)台灣均居世界第一。又據健保局資料,2013年支付給慢性腎衰竭的醫療費用為該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的第一名,所占比率為 7.4%。
其二、處理時程
一、大陸:從百姓舉發(2007年年底)到首惡處死(2009年11月24日)為止,為期約23個月。
二、台灣:從屏東縣府人員第一次前往郭烈成地下油廠查察(2011年?月)到本文脫稿(2014年11月)為止,為期大概超過40個月,事件還在「積極處理」中。
三、評述:大陸的處理是「二話不說、劍及履及」,台灣的處理是「推來推去、能拖就拖」。
其三、地方官員問責
一、大陸:石家莊市市委書記吳顯國免職,石家莊市市長冀純堂及石家莊市分管農業生產的副市長張發旺撤職。(大陸行的是黨政合一制,所以,市的首長是市委書記和市長。)
二、台灣:屏東縣政府與地下工廠業務有關的五名主管,因執行查緝不力,辭職下台。(屏東縣的首長是縣長),(將來怎樣,見風轉舵啦!)
三、評述:大陸是免職撤職,只砍主官,少問僚屬;台灣是辭職下台,主官沒事,僚屬該死。(免職撤職比辭職嚴重多了)
其四、禍首刑責
一、大陸:三鹿公司部分,董事長田文華判無期徒刑,高層管理人員王玉良判有期徒刑15年;奶農部分,張玉軍及耿金平判死刑,高俊傑判死緩兩年,薛建忠判無期徒刑,張彥軍判有期徒刑15年。(2009年11月24日張、耿二犯被執行死刑。)
二、台灣:據傳:刑事案件正積極偵辦中。什麼時候判決確定?慢慢等吧!會不會有人被槍斃?別傻了!
三、評述:大陸刑事案件是速審速決,該殺就殺,絕不縱容,所以,毒奶事件之後,惡性重大食安事件得以有效遏止。台灣對刑事案件是「一拖三、五年」,還「罰不上大戶」,結果是「船過水無痕」,因此,食安風暴是「你未唱罷、我已登台」,還「一案更比一案糟」。

對食安風暴的處理,大陸和台灣相差很多,我們看了以上的說明,應該了然於胸。我們要特別指出的是:同樣是魏家的事業,味全和正義在台灣無法無天,頂新食品在大陸卻規規矩矩,為什麼?聰明的諸君不會不明白吧!阿彌陀佛!
------------ 食安問題 (15)---- 20141103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