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星期日

大陸毒奶事件和台灣惡油事件之比較

大陸毒奶事件和台灣惡油事件,我們拿四個項目來比較評述如下:
其一、危害情況
一、大陸:奶粉中摻入三聚氰胺(melamine、俗稱「蛋白精」) 大量販售。這種奶粉人體攝取會造成膀胱、腎結石等疾病,並可能誘發膀胱癌。
二、台灣:人不可吃食的惡油當作高級食用油大量販售。這種油品人吃食會造成腸胃、肝腎等隱患,有導致洗腎的後果,並可能誘發各種癌症。
三、評述:毒奶為害明顯而猛烈,惡油為害隱晦而綿長。請看:
01、截至2008921止,因吃食嬰幼兒奶粉而接受門診治療且已康復的累計有39,965人,正在住院治療的有12,892人,已治癒出院的有1,579人,不幸死亡的有四人。
02、據美國腎臟登錄系統2007年年報,洗腎病患佔總人口比率(盛行率)及每年新增洗腎病患比率(發生率)台灣均居世界第一。又據健保局資料,2013年支付給慢性腎衰竭的醫療費用為該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的第一名,所占比率為 7.4%。
其二、處理時程
一、大陸:從百姓舉發(2007年年底)到首惡處死(20091124)為止,為期約23個月。
二、台灣:從屏東縣府人員第一次前往郭烈成地下油廠查察(2011年?月)到本文脫稿(201411月)為止,為期大概超過40個月,事件還在「積極處理」中。
三、評述:大陸的處理是「二話不說、劍及履及」,台灣的處理是「推來推去、能拖就拖」。
其三、地方官員問責
一、大陸:石家莊市市委書記吳顯國免職,石家莊市市長冀純堂及石家莊市分管農業生產的副市長張發旺撤職。(大陸行的是黨政合一制,所以,市的首長是市委書記和市長。)
二、台灣:屏東縣政府與地下工廠業務有關的五名主管,因執行查緝不力,辭職下台。(屏東縣的首長是縣長),(將來怎樣,見風轉舵啦!)
三、評述:大陸是免職撤職,只砍主官,少問僚屬;台灣是辭職下台,主官沒事,僚屬該死。(免職撤職比辭職嚴重多了)
其四、禍首刑責
一、大陸:三鹿公司部分,董事長田文華判無期徒刑,高層管理人員王玉良判有期徒刑15年;奶農部分,張玉軍及耿金平判死刑,高俊傑判死緩兩年,薛建忠判無期徒刑,張彥軍判有期徒刑15年。(20091124張、耿二犯被執行死刑。)
二、台灣:據傳:刑事案件正積極偵辦中。什麼時候判決確定?慢慢等吧!會不會有人被槍斃?別傻了!
三、評述:大陸刑事案件是速審速決,該殺就殺,絕不縱容,所以,毒奶事件之後,惡性重大食安事件得以有效遏止。台灣對刑事案件是「一拖三、五年」,還「罰不上大戶」,結果是「船過水無痕」,因此,食安風暴是「你未唱罷、我已登台」,還「一案更比一案糟」。

對食安風暴的處理,大陸和台灣相差很多,我們看了以上的說明,應該了然於胸。我們要特別指出的是:同樣是魏家的事業,味全和正義在台灣無法無天,頂新食品在大陸卻規規矩矩,為什麼?聰明的諸君不會不明白吧!阿彌陀佛!
------------ 食安問題 (15)---- 2014110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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