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

從TRF爭議說起

一、引言
最近有不少投資TRF的客戶到銀行去爭吵,到金管會去抱怨的也不少。不管是金管會、銀行或理財專員,都深感困擾,但最倒楣的還是投資TRF的客戶。
二、什麼是TRF
TRF就是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的縮寫,中文叫作「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
三、TRF的特點:
TRF具有下列特點:
1. 它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歸類上屬於「選擇權」類。
2. 它是一種賭博,莊家是銀行,下注的是客戶,賭的標的是「匯率走勢」。客戶可以選擇某種貨幣,賭它升值;也可以選擇某種貨幣,賭它貶值。
3. 目前台灣各銀行開辦的TRF,客戶最少要有100萬美元賭資(入門費)。賭期以24個月最常見,每個月決算一次。客戶月決時已輸了不少(事前會約定),應該追加保證金,否則,銀行有權逕行平倉,將客戶斷頭出場。
4. 客戶賭對了方向,到期決算的獲利是:「本金X匯差」(這是銀行的虧損);客戶賭錯了方向,到期決算的虧損是:「本金×匯差×2」(這是銀行的獲利)。
5. 客戶賭對方向,賺很大,在約定的條件下,銀行有權逕行終止契約,不讓虧損無限擴大。客戶賭錯方向,虧很大,必須等到契約(2年)到期,才能結束,不能提前解約。
6. 匯率小幅度的升貶,如5分錢,雙方可以約定不算輸贏,大家哈哈一笑了事。
四、投資TRF的風險
基本上,投資TRF是參加賭博,對手是銀行,嚴格說起來是「與虎謀皮」,風險奇大無比。
五、舉個例子
某甲同意理專的建議,認為人民幣匯率看升。向A銀行買入美金100萬元、匯率看升型、期間為24個月的TRF。買入當時的匯率是6.05
1. 假如:到期日的匯率是5.90,某甲的獲利是 (6.05-5.90)×100萬=15萬美元。
2. 假如:到期日的匯率是6.20,某甲的虧損是 (6.20-6.05)×100萬×230萬美元。
六、語重心長
近幾十年來,由於傳統的銀行業務(存款、放款、匯兌)難以獲利,紐約那些「銀行家」及其徒眾,遂開發出許多稀奇古怪的商品。這些商品深奧複雜,很少人能窺其精髓,但他有美麗的包裝,很能利用人們的一知半解和貪婪來行銷。「衍生性金融商品」就是其中的一種。
投資TRF,除瞭解以上各點之外,實務上最好請理專明確告知:
1. 「不輸不贏」的範圍如何界定?
2. 月決時已輸了多少,就要補提擔保?否則,就要被斷頭出場。
3. 什麼條件下,銀行可以逕行終止契約,喊「不玩了」?
4. 客戶通常沒有中途解約權,可不可以特約讓客戶也有中途解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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