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

從修憲爭議,閒話憲政滄桑。

最近台灣為修憲問題爭吵不休,讓人們為中華民國憲法的多災多難,感嘆不已。
中華民國成立35年後,好不容易制定了一部憲法,可惜沒實施幾天,國民黨就把大陸給丟了。照世俗的說法,這部法典真是不祥之物。
敗走台灣的老蔣,並未遵照憲法第47條只准連任一次的規定,反而弄出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來,讓總統成為終身職,而老不死的老代表,也「當利不讓」,一起「雞犬升天」。有人批評這個階段的中華民國憲法形同遮羞布,良有以也。
好不容易李登輝當了總統,內外形勢讓他有機會來主導修改這部憲法,可惜老李並沒有掌握歷史的機遇,為中華民國打下可長可久的堅實憲政基礎。這段期間的憲法修訂,名曰「憲法增修條文」,有點像貼狗皮膏藥,哪兒不對勁就貼哪兒。從1991年(民國80年)4月開始,到2005年(民國80年)6月止,條文前後共增修了七次,頻率相當驚人。
經過條文增修後的憲政運作,與原來的憲法規定差距極大。有幾點值得我們提出來說一說:
1. 國民大會實質上已經不存在。
2. 總統、副總統改由公民直選,任期改為四年。
3.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改為毋需經立法院同意。
4. 司法、考試及監察等三院有關人事,由總統提名,改由立法院同意後,由總統任命之。
5. 領土變更、修憲程序:由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公告半年後,經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屬通過。
6. 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任期改為四年。
現在正在爭吵的憲法修訂,綜觀國民黨及民進黨的相關文件,主要的似乎有三點: 1. 行政院院長的任命,改回原來的做法,須經立法院同意。 2. 投票年齡由20歲降低為18歲。 3 新訂「不在籍投票」制度。我們認為這三點都很好,有立即通過並盡速實施的必要。希望任期即將屆滿的立委諸公,揮一揮衣袖,通過這項修正案,算是留給國家和老百姓的一件臨別贈禮吧!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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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

歡送葛玉霞修女--向悲天憫人的白衣天使表達最高的敬意

葛玉霞修女(Marie-Therese Felder)將在今天(2015615)從高雄小港機場起飛,回到她的祖國瑞士,安享晚年。我們以萬分感恩的心情歡送她,也祝福她長命百歲,有愉快、充實的晚年生活。
葛玉霞修女1934年(民國23年)生於瑞士,24歲自天主教護理學校畢業,畢業後在醫院擔任護士。後來知悉台灣缺少護理人員,乃報名自願前來台灣服務。1964年抵台,經教會分發到台東地區服務,先後在關山、成功、大武及台東等地醫療院所任職。一般說來,葛修女通常上午在院所協助醫生,為病患解釋病情、擔任配藥等工作,下午則騎機車,載著滿滿的醫療器具到病患家中進行傷口處理、導尿及復健等居家服務。不管颳風下雨、不管偏鄉遠道,葛修女都騎著她的老爺機車,準時前往病家服務,數十年如一日。葛修女對病患非常溫柔,除提供出色的護理服務外,還會陪他們聊天,聽他們述說心事,鼓勵他們勇敢的面對逆境,早日重拾恬適的生活。
由於長期傑出的居家護理服務,葛修女於1995年(民國84年)榮獲第五屆醫療奉獻獎,並於2004年(民國93年)獲贈「台東縣榮譽縣民證書」。
葛修女於1964年抵台,到今天離台,前後在台東地區奉獻達半世紀之久。本來我們希望她能終老台灣,讓我們有機會略盡反饋之微意。但高齡82歲的葛修女表示:「現在要離開你們,我心裡雖然萬分不捨,但我不想麻煩你們。我要回瑞士去,我們的教會有替我們這些年老的修女準備一群年輕的護理人員可以照顧我們。」啊!想到人家有完善的養老制度,我們也不便強留。對這位老菩薩的離去,我們除了祝福、還是祝福,千萬個祝福。
這兒我們要簡單的介紹一下「醫療奉獻獎」。醫療奉獻獎是一個由立法院跨黨派問政團體「厚生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聯合報系與TVBS電視台等單位共同主辦、旨在鼓勵臺灣醫事人員、護理人員及衛生行政人員的獎項。自1991年(民國80年)開始頒發,分為個人醫療奉獻獎、特殊醫療貢獻獎及團體醫療奉獻獎等三類,每年頒發一次,到今年(2015年、民國104年)已辦理二十四屆。這是國內少數極富意義的一個獎項,對喚起杏林的善意與良知,勉勵悲天憫人的人性關懷,多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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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從周永康判刑說起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涉嫌犯罪乙案,已於2015611經中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判決主旨為:
1. 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相當於台灣的禠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產。
2. 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3. 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4. 三罪併罰,應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產。
綜觀媒體報導,我們覺得下列幾點,應該值得我們大家來思考、研討:
一、201543,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對周永康案提起公訴;2015522,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永康案進行不公開庭審;2015611,該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永康案做出判決。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從起訴、判刑,到人犯服判放棄上訴,前後歷時僅69天,效率之高,令人嘆服。相較於我們台灣的貪瀆案,動輒七、八年未能結案,臉紅之餘,我們的治安、司法人員,不知如何面對自己的良心及殷殷望治的百姓?
二、周永康在庭審中表示:「有關人員對我家人的賄賂,實際上是衝着我的權力來的,我應負主要責任。」壯哉斯言,「給你老婆送禮」和「你的通融辦理」沒有因果關係,因此行賄的和受賄的都可以不必擔負刑責。這種歪理、詭辯,有道理嗎?據以判決,能服眾嗎?
三、周永康做了不少壞事,原本大家預計他會被判處死刑,至少也會判死緩,結果卻判了無期徒刑,這不免讓不少人「大失所望」。所以會輕判,可能與周某案發後的態度與作為有關,原來周某「案發後已要求親屬退贓,受賄財物亦已全部繳回,偵訊中也如實供述罪行、悔過認罪。」這符合中共「抗拒從嚴、坦白從寬」的辦案原則。
四、周永康的老婆賈曉曄和兒子周濱紛紛出面指證周永康的罪行,充當汙點證人,企圖獲得輕判。這與周某為保護妻兒,大包大攬罪行,相差何止萬里。說什麼「上陣父子兵」,見鬼啦!還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比較真實!阿彌陀佛!
從電視畫面上看,周永康滿頭白髮,形容憔悴,應該離死期不遠了。唉!「世人都曉節制好,只是名利忘不了;榮華富貴今何在?一縷輕煙不見了。」不知今日之周永康們,有此覺悟否?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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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洪秀柱--請大家來認識小辣椒

洪秀柱於1948年(民國37年)生於臺灣省臺北縣(今新北市),1970年(民國59年)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1991年(民國80年)取得美國密蘇里州東北大學教育碩士學位。小姐個頭嬌小,但論政犀利,在政壇有「小辣椒」、「鐵娘子」之稱。
洪秀柱自幼家境清寒,靠半工半讀(當家教)完成學業。她的語文能力非常好,但數學成績卻不行,參加大學聯考時,數學只考了3分。
大學畢業後,洪秀柱先後在臺北縣汐止的秀峰國中、板橋的板橋國中及板橋的華僑實驗高級中學任教,並兼任輔導組長及教務主任等職務,前後長達十多年。
洪秀柱有意從政,希望國民黨提名她為國大代表,但黨部表示:「有出息,去選立委!」1989年(民國78年)洪秀柱登記參加立委黨內初選,黨部主委不同意,極盡阻撓之能事,諸如,不許洪秀柱請假,讓洪秀柱不能親自出席周一至周五的政見發表會。洪秀柱只能商請表弟到場,當司儀喊到她名字時,她表弟身掛她的海報看板在會場走一圈,表示「無言的抗議、無奈的缺席」。媒體對此廣泛報導,讓洪秀柱因禍得福,在黨內初選中順利出線,並在驚濤海浪中當選立委(第1屆增額立委)。自此洪秀柱連任八屆立委,於2012年(民國101年)2月以69票高票當選立法院副院長。
洪秀柱擔任立委,盡職盡責,風評甚佳。曾被澄社評為:「議事規則熟、專業性佳、整體表現優」的第一名召集委員。
洪秀柱在家中四位兄妹中排行第二,迄今並未結婚。其父洪子瑜先生原籍浙江慈谿,任職專賣局,1946年(民國35年)2月隨嚴家淦來台,在台糖公司任職,擔任月眉糖廠副廠長。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先生因受沈鎮南(時任台糖公司總經理)(註01)資匪案牽連,被關押在綠島感訓,為時長達33個月之久。出獄後因有感訓記錄,始終找不到正職工作。家道中落的洪家,只能靠母親魯曼貞女士(註02)的微薄收入,艱苦度日。
我們要特別抄錄先生的判決主文,讓大家了解兩蔣白色恐怖時代小老百姓的無奈血淚。請看:「被告洪子瑜,被控奸匪嫌疑部份,無有實據,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惟被告洪某思想,因時局有所動搖,應另移感訓,以資教育。」
「註01」沈鎮南,1902年(民前10年)生,上海市人。是早期的官費留美學生,在美專攻製糖工程,獲碩士學位,後又到德國柏林大學研究甜菜製糖,是當時中國少數的製糖專家。回國後,曾在清華、交通等大學任教。日本投降後,君奉國府命令,來台接收台灣糖業。1946年(民國35年)正式成立「台糖公司」,君任總經理,任務是復原台灣糖業在戰中遭到的破壞。三年下來,台灣糖業已經從原本的年產量8萬餘公噸,增加到63萬公噸,產量是日本戰時的兩倍,可說績效卓著。1950年(民國39年)台灣發生白色恐怖事件,君被羅致與共黨有連聯,於1951年(民國40年)1月以叛亂罪遭槍決,遭牽連的台糖員工多達60餘人。胡適曾說「沈案是千古奇冤」,但該案件直至2002年(民國91年)方獲平反,君含冤屈死已61年。
「註02魯曼貞女士,192347(民國12年)生,江蘇省蘇州市人,在上海長大,1946年隨夫來台定居。2002年(民國91年)628因肺癌病逝台北,享年80歲。女士昂首走過白色恐怖歲月,一肩扛起重擔,獨力撫養四位子女成人,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偉大時代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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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來自網路,如有疏誤,請指正,俾便更正。謝謝。)

2015年6月9日星期二

熱得快活不下去了

熱得快活不下去了
------  給台北市柯市長的一封公開信
自五月以來,每天的氣溫大概都高於30度,身為台北市民的我們,深有「活不下去」的痛苦。不開冷氣嘛,熱得受不了;開冷氣嘛,一萬多塊錢的電費,繳不起。
我們不希望聽到「50年如何如何」,因為用不到50年,我們都已經「駕鶴西返」、去見如來佛了;我們關心的是「現在(今天、這個禮拜、這個月)如何如何」,具體的說,今天的氣溫有沒有降個三、兩度,讓我們不用開冷氣也還能把日子過下去,才是我們真正關心的大事。
只要市府團隊肯多動腦筋,實事求是的幹,把台北市的氣溫壓低個三、兩度,是輕而易舉的「小事」。我們起個頭,希望市府團隊能舉一反三,為市民解「倒懸之苦」。
其一、對進入台北市的私家轎車,作適當的限制,諸如提高過橋費、停車費,沒坐滿五人不許進入,「單日只准奇數車進入、雙日只准偶數車進入」,這些都是可以採行的措施。(減少火爐,當然有利降溫。)
其二、停放在路邊停車格的汽車,規定車主應在車頂進行防曬、防熱處理,諸如蓋上布墊、布墊灑水令潮濕等。(不做此項處理的車子,加收停車費20元。)
其三、鼓勵市民在陽台、屋頂及庭院,廣植花草、蔬菜等作物,既可以淨化空氣,也可以減少水泥吸熱的效應。(鼓勵之道,除宣導外,免費提供種子、苗木,給予技術指導等,尤屬重要。)
其四、上午十點至下午四點,派灑水車在主要街道來回噴灑霧狀水滴,以有效降低氣溫。(建國花市就有這種做法,據悉可降低氣溫約3--5度。市府團隊不妨前往取經。)
其五、洽軍方於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間,派直升機於台北市上空噴灑霧狀水滴。直升機數應有多架,每個小時應至少噴灑一次。
我們希望  柯市長能看到這篇文章,我們也希望我們不是「狗吠火車」。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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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8日星期一

也談「廢除死刑」

死刑是否廢除最近成為熱門話題,筆者蒐集一些資料,同時表示一點淺見,請讀者君,批評指教。
目前的情況,廢除死刑的國家佔大多數。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截至2009年,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計有95個,以歐盟諸國為主;仍維持死刑的國家計有58個,包括美國、日本、印度、中國及新加坡等。
台灣目前仍維持死刑制度。雖有2003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成立,主張廢除死刑,但人民的一般意見還是主張維持死刑制度。請看幾個調查資料:
1. 法務部20082月完成的「台灣地區死刑存廢問題之民意調查」顯示:79.7%的人不贊成廢除死刑,贊成的只有15.9%
2. 2010年一月初中正大學楊士隆教授「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顯示: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者,占45.1%;不贊成廢除死刑,但在有配套措施的前提下,願意贊成廢除死刑者,占29.2%;贊成廢除死刑,但需有配套措施者,占20.2%;非常贊成廢除死刑者,占4%
3. 201011月中,法務部委託民意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死刑議題民調,結果顯示:76.7%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85.2%認為廢除死刑將影響治安。
4. 20156月初Yahoo奇摩所進行的網路民調,結果顯示:81%網友表示「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11%支持「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有配套措施,願意贊成廢除」;5%認為「贊成廢除死刑,但需有配套措施」;「非常贊成廢除死刑」的網友,只有3%
我們翻閱網路資料,「支持廢死」和「反對廢死」的意見(說法),可說是多如牛毛,但有兩點筆者要特別提出來:
1.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對犯人本人固然是「賴活了下來」,但對他的至親(如父母、配偶、子女)的煎熬,恐怕是「綿綿無絕期」。這一點,廢死論者似乎應該多多留意。
2.「嚇阻」和「報應」是「反對廢死」論者的重要根據,因此,速審速結是必需的,否則,一個案子十年、八年結不了,死刑定讞了,還三、五年不執行,實在是死刑制度的笑話,相關人員算不算「有虧職守」、應不應擔負「廢弛職務」刑責,恐怕大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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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評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2015515經立法院通過,並訂於201611開始實施。此次修正重點為:
1. 修訂:「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雙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修訂為「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2. 修訂:「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雇主未遵照辦理者,得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修訂為「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出勤紀錄應詳細記錄至『分鐘』;此項出勤紀錄須保存5年;雇主未遵照辦理者,得處以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3. 新增: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否則,得裁罰雇主新台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4. 新增:雇主不得以正常工時減少為由減薪,否則,得裁罰雇主新台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5. 新增:勞工得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時時數之前提下,在1小時以內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但須經勞資雙方事前協商議定。
此次勞動基準法的修正,主要的影響我們認為有四點:
1. 周休2日制度全面實施,目前尚未周休2日的340萬勞工將可全部受惠。
2. 彈性上、下班制度可酌情實施,能滿足勞工兼顧家庭之實際需要,對職業婦女尤其助益不少。
3. 目前尚未周休2日的約68萬家企業將受衝擊,其中以醫療保健服務業及住宿餐飲業影響最大。(這兩類業者目前尚未實施周休2日的比率分別高達76.2%及86.7%)。雇主若要勞工維持原有上班時數,估計一年至少要多付300億元加班費。
4. 延長加班工時仍維持上限46小時,並未配合提高,不利企業因應急單及旺季之實際需求,可能逼使企業轉單至海外生產,也影響希望多賺點錢的基層勞工的權益。
工時減少了,多出來的時間,怎麼樣用在有意義的地方,這是每一位勞工朋友應該深思的問題。怎麼樣透過創新或其他理性的方法來應對工時減少後的新局面,更是企業經營者應該深思熟慮的大題目。至於政府當局,因應工時減少的配套措施,尤應劍及履及,及時推出,不可磋跎誤事。總而言之,我們不希望「周休二日」變成「周休七日」。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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