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電信詐騙,情況驚人。

我們三不五時會接到詐騙電話,已經是很多年的習慣了。看到肯亞政府將涉嫌電信犯罪的台灣人移送給中國大陸,讓我們對「電信詐騙」有進一步了解的興趣。我們搜尋了一下,結果是「不查則已,一查大吃好幾驚!」
我們先抄錄幾項數據如下:
1. 台湾發生詐骗案件:1999年是4,262件,2000年是7,000件,2005年是43,000件,2008年是40,963件,2010年是28,493件,2012年是21,000件。
台湾詐骗損失金額:1999年是12億元,2000年是24億元,2006年高達185.9億元,2008年是117.5億元,2010年是61.29億元,2012年是44億元(均為新台幣)。
2. 據大陸公安部門的資料 ,2015年有222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100億元)從被害人的帳戶流入詐騙集團,單單2015年上半年,從境外打入大陸的詐騙電話就有47億通之多。
3. 201111月,1名台灣電信詐騙分子在大陸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犯罪分子也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幾乎同時,26名台灣電信詐騙分子由大陸遣返台灣後,其中17人獲得緩刑,8人被允許易科罰金,只有1人被判處1年的有期徒刑。
從以上所引述的數據,以及親朋平日的口耳相傳,我們大概可以獲得下列幾點觀感:
1. 電信詐騙的受害人以老年人為大宗,他門受害之後,追討無門,痛悔之餘,自殺者有之,鬱抑以終者有之。電信詐騙可說是危害慘烈的重罪,為人神共憤的惡行。
2. 台灣的電信詐騙為害已久,2015年前後是高峰期,之後有漸減的趨勢,理由是大家被騙怕了,相互提醒之下,歹徒不易得手,詐騙案件及損失金額才減少下來。
3. 台灣本地詐騙不易得手,歹徒就轉而進入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地區,在當地大事詐騙。由於該地百姓防範意識不高,歹徒容易得手,電信詐騙遂成為各該地區極為嚴重的犯罪問題。
4. 中國大陸對電信詐騙處罰比較重,被拘捕的台籍歹徒總是千方百計設法被送回台灣審判。同一案犯,留在大陸的重判,送回台灣的輕縱,自然難以撫平大陸受害人的傷痛。在民意的壓力下,中國大陸今後要將台籍案犯交給台灣,恐怕有相當困難。(其實啊,就我們所知,有不少台灣人希望將這些人渣交由大陸懲處,免得一犯再犯,丟台灣人的臉。)
----------  文章編號:201604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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