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2日星期五

漫談地震 (6)美濃大地震突出訊息及其評論

一、台南市長賴清德的救災表現
維冠金龍大樓在地震中倒塌,市長賴清德連日指揮搶救,幾乎不眠不休,連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張善政都要他保重身體。(參看20160211 蘋果日報)
賴市長對救災的付出,令人敬佩,我們應該給他按個「讚」。市長在現場坐鎮,市府員工自然不敢摸魚、怠惰,有問題可以當面研討解決,不必層層上報,對救災自屬有利。只是,這種做法有違分層負責的精神,應該不是地震災害搶救的SOP的理想模式。
二、維冠建設老闆林明輝這個人
林明輝給人的一般印象是:頭腦聰明,能言善道,但做事卻「烏魯木齊」,不走正途,有「癩哥明輝仔」的外號。(台語:烏魯木齊,粗製濫造,應付了事之意;癩哥,骯髒之意)。
林明輝在推案之前,通常都會鼓其三寸不爛之舌,尋找股東集資,但事後卻往往不清不楚,發生糾紛。換言之,林某蓋房子的錢,幾乎都是別人出的,東挪西借的結果,與股東、住戶發生財務糾紛,自屬難免。(參看20160211 中國時報)
台灣建築界,有一案建商、借牌營運等不良現象,容易發生豆腐渣工程,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為杜絕此類不良現象,對建商建立分級制度,實有必要。
三、更動大樓內部隔間牆及棟柱問題
有住戶爆料,房東藍太太7年前為出租給燦坤賺錢,擅自打穿314樓內部隔間牆和棟柱,當時她曾向合併前的台南縣政府陳情,但未獲重視,未能妥適處理。
燦坤表示,2004年承租該大樓12樓時,就是現在看到的原貌,完全沒動到結構體,不知房東打通隔間牆,公司也是受災戶。(參看20160211 蘋果日報)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有3點意見:
1. 打穿314樓內部隔間牆及棟柱,有損大樓安全,應屬常識。爆料住戶既已發現,何以沒有繼續追查下去?實在遺憾。至於大樓管理委員會在其中應扮演、已扮演哪些角色,更值得吾人關注。
2. 既有住戶陳情,這類牽涉大樓安全的案件,縣政府自然應該嚴肅處理。對本陳情案,當時是如何處理的?相關公務員有無懈怠、不法情事?台南市政府應查明並公告讓全民知悉。
3. 燦坤是大公司,承租的房屋有無打穿內部隔間牆及棟柱?實在難以推說「不知情」。既然心知肚明,還承租下來作大眾出入的營業場所,陷顧客於險境,實在太不負責、太可惡。(試想,地震如果發生在營業鼎盛時段,將傷害多少顧客?)
四、房仲透露出的訊息
當地房仲業者表示,維冠金龍興建時,曾爆發財務危機,勉強蓋完,蓋完後公司就垮了,品質很差是公開的秘密。
資料顯示,永康區平均行情單價約10.7萬元,但維冠金龍單價大多只有89萬元。(參看20160211 蘋果日報)
對這種訊息,我們深感痛心。房仲業者對看屋客戶有沒有盡到誠信告知的責任?實在令人懷疑。會去買這種問題大樓的住戶,通常是經濟能力偏弱的平民百姓,今天遭此屋毀人亡的噩運,真是無語問蒼天!為什麼人越窮的人就越多磨難?為什麼?
----------  文章編號:201602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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