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籍分為三種:英國公民、英國海外領土公民及英國海外公民。所謂“英國海外公民”英文稱為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英國殖民地獨立之後,仍持有英國護照之原殖民地居民,就是“BNO”。
根據英國政府數據,截至2020年02月24日,香港還有“BNO”349,881人,至於有資格申請“BNO”的香港居民約有290萬人。(註)
英國原來對BNO的優惠是:可以來英國居住6個月,但不能找工作、就學。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07月01日實施後,英國政府特別將優惠擴大為:香港的BNO (包含有資格申請BNO的香港居民),可以到英國居住5年,之後再過12個月,就可申請為英國公民。在居住期間可以找工作、就學,但沒其他福利。
英國政府的新優惠措施意義不大:
1. 對高檔的香港人(有錢的、有特殊技藝的香港人)來說,任何國家都歡迎他們移民去那兒,有沒有這項新優惠措施,影響有限。
2. 對一般的香港人來說,他們要考慮:a. 自己一向生活在亞熱帶地方,搬去寒冷的英國,能適應嗎?
b. 去英國,居住問題怎麼辦? c. 去英國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嗎?工作收入能讓一家溫飽嗎?
d. 孩子們上學,自己能負擔各項費用支出嗎? e. 萬一發生意外(如生病),自己能獲得什麼支援或救助呢? f. 去到舉目無親的陌生地方,人際關係如何安排啊?有這麼多煩人的問題,種種考慮之下,這項新措施,對他們也沒有多大意義。
既然意義不大,那英國幹嘛要推出呢?這就是约翰牛(圖)高明的地方。對哪些懷念故主的前殖民地子民,這是很好的交代。大家主僕一場,老爺還是很關懷你們這些奴僕喔!感恩吧!叩頭、再叩頭、三叩頭。
「註」具有英國海外公民資格人數最多的地區是馬來西亞的檳城和馬六甲以及非洲的肯亞。
日期:2020-07-07(圖片翻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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