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日星期一

評述「慰安婦問題」

一、定義「慰安婦」
什麼是「慰安婦」?通常的了解是:日本軍隊在三、四十年代,誘騙、徵召或強迫為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的女性。這些女性主要來自日本本土,臺灣、朝鮮等殖民地及中國、東南亞等被占領地。
德國總理施洛德先生接受專訪時,曾表示:慰安婦一詞本身是個錯誤的表達。此詞「太過委婉」,因為慰安婦實際上是日軍在二戰時的性奴隸。
二、慰安婦究竟有多少
慰安婦究竟有多少?由於日本軍方戰時極力湮滅證據,日本政府戰後又不肯面對事實,所以,我們只能估算。各方估算的數字相差頗大,有估約20萬人者,有估約40萬人者,有估超過60萬人者。
台灣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台灣慰安婦至少在1,200人以上;朝鮮中央通訊社表示,朝鮮人的「慰安婦」,有14萬人;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表示,中國婦女淪為「慰安婦」的,有二十萬人。
三、日本人搞慰安婦的用意
日本在各地廣設慰安婦,除解決出征軍人的生理需要外,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日本情報部發給陸軍部的一份文件,就露骨的表示:「用中國女人做慰安婦會撫慰那些因戰爭而產生沮喪情緒的士兵,他們在戰場上被中國軍隊打敗的心理在中國慰安婦的身上得到最有效的校正。占有中國女人,便能滋長占有中國的雄心。我們必須更多地徵用中國女人做慰安婦,從精神和肉體上安慰我們的軍人,樹立他們必勝的信心。」
四、慰安婦是否被迫的爭議
我們在定義慰安婦的時候,就說她們是「誘騙、徵召或強迫」。現在進一步解析如下: 1. 日本人洗腦的能耐是很驚人的,所以,日本姑娘為表示效忠他們的天皇,半推半就去軍營提供性服務,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2. 就戰後起出的文件,以及尚存慰安婦的證言,日本姑娘以外的女性「被迫充當性奴隸」,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3. 七十多年後的今天,傷痛已隨歲月淡化,有人硬要說「強迫,證據呢?」這實在是「無語問蒼天」的事兒,我們就各憑良心吧!阿彌陀佛!
五、慰安婦的對日追償
慰安婦身心都受到極大殘害,戰後各國婦女團體紛紛出面幫助她們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賠償。日本政府對這些要求,一概虛與委蛇,毫無解決誠意。
有些慰安婦以個人身分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給予賠償。經三審纏訟,最後獲得敗訴的終審判決,敗訴理由是:慰安婦二戰時被侵華日軍綁架和強暴,是事實,但她們是中日聯合聲明所述的放棄請求權對象,她們不具有法律上的賠償請求權。
六、記取教訓、勿忘恥辱。
慰安婦的同胞及其政府,除繼續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賠償外,都在他們的史書上明確記載這段史實,決心記取教訓,奮發圖強,絕不讓恥辱再發生在後代子孫身上。
有些國家,在公眾場所樹立慰安婦銅像,銘記緣由,既向日本侵略者表示抗議,也向世人宣示他們維護和平的決心。如南韓,就在日本駐韓大使館對面樹立『慰安婦紀念銅像』。韓國人這一點很了不起,他們不會因為「維護韓日友誼」等等孬種思維,當一尾野放的日本種變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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