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和北韓先後各發生一樁重大的交通事故,我們比較一下,北韓(金正恩)和台灣(蔡英文)在事故發生後的處理情況或格局,真是感慨萬千,頗有「我們還不配給人家洗腳」的淒滄。
2016年桃園火燒車事件
1. 發生日期:2016年07月19日中午。
2. 人員損傷:全車26人死亡,無一生還,其中大陸籍旅客24人。
3. 事故原因:遊覧車司機蘇明成蓄意縱火所致。(參看附圖01 )
4. 事後處理:
a.
因司機蘇明成已死亡,全案不起訴並結案。相關官員未聞有受懲處者。
b.
7月27日,罹難陸客頭七在台公祭,政府並未派員到場致意。(參看附圖02 )
c. 蔡英文連一幅輓聯都沒送,他的發言人說「沒來要啊!」。
2018年北韓黃海北道車禍事件
1. 發生日期:2018年04月22日夜6時。
2. 人員損傷:全車38人傷亡,其中大陸籍旅客32人死亡,2人重傷,另北韓人4人死亡。
3. 事故原因:天雨路滑,造成翻車事故。
4. 事後處理:
a.
事故次日一早,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親至醫院慰問受傷住院者。(參看附圖03 )
b.
追究責任結果,槍決負責官員四人,相關軍方要員亦受到降級處分。(事故車輛屬於軍方「金剛開發總公司」所有,被槍決者包括該公司負責人黃英植少將。)
c.
亡者靈柩及傷者以專列送回中國,金正恩親至車站送行。(參看附圖04 )
附圖01 火燒車現場 |
附圖02 死難家屬手捧遺像步出靈堂
附圖03 金正恩於事故發生次日一早至醫院慰問傷者
附圖04 金正恩至車站送別不幸罹難者回國之靈柩
日期:2018-07-01 (圖片翻拍自網路)